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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發表刊物 日期
我著迷彩服 正氣副刊 1978.09.06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我著迷彩服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──崗上聽濤隨筆之九
/林怡種

        午後二點,太武山的警報器突然嗚嗚響起;緊接著,報社相鄰的正義村公所,警報鐘也跟著咚咚作響,為期三天的「全島大演習」號角正式響起。

        我立即放下手邊的工作,換上迷彩服,到軍械室領取步槍、鋼盔和S腰帶,全付武裝加入戰鬥演習的行列!

        當然,生活在戰地金門,經常會遇上各種不同類型的演習,有全島交通管制的戰鬥大演習、有高級外賓蒞金管制漁蚵民下海的「高賓演習」、有最高領袖蒞金的「祥和演習」、有抓逃兵的「雷霆演習」……,特別是類似的「全島大演習」,幾乎是每年都會舉行的例行公事,對生活在島上的軍民來說,一點兒也不覺得新鮮,也一點都不好玩。

        因為,每次「大演習」之前,必先在社區內、外有利的位置,挖掘防禦散兵坑,以及在屋頂上和大門口堆置狙擊沙包,還要善加偽裝,常常是累得人仰馬翻,待一切準備就緒,接受上級檢查合格之後,便開始等待警報號角響起,展開「保鄉保土」大作戰演訓,模擬遭遇敵人空襲、空降、炮擊、或毒氣攻擊等緊急應變措施。

        事實上,金門與大陸距離只有二千一百多公尺,國、共兩軍隔海對峙劍拔弩張,二十多年間曾爆發多起重大軍事衝突,包括「古寧頭大戰」和「八二三炮戰」,金門島群一百五十餘平方公里的土地,總計落彈九十七萬餘發,金門人成為共軍砲兵部隊的「活靶」,生命沒有尊嚴,財產也沒有保障,無數的人家破人亡,無數的人流離失所!  

        而且,隨著國際形勢的演變,邦交國與聯合國席次的爭奪,兩岸緊張關係緊繃,隨時都可能再發生戰爭,尤其,對岸共軍「福建前線廣播站」,對金門軍民的每一則心戰喊話,最後都會套上一句:「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份,我們一定要解放台灣」!

        說得更明白一點,共軍聲聲恫嚇要「解放」的「台灣」,正是仍高插「青天白日滿地紅」國旗的「台、澎、金、馬」復興基地,金門就是最接近的目標。畢竟,所謂的「解放」,就是動用軍事武力攻擊佔據,將會造成嚴重傷亡,金門人過去深受炮火蹂躪,所以,一聽到「解放」,就等於聽到要「戰爭」、等於面臨「死亡」,如何不膽顫心驚?

        尤其,民國五十七年,正值「八二三砲戰」十週年,謠傳「中共將再度炮擊金門」,因為,國軍一再宣稱「八二三炮戰勝利」,共軍面子實在掛不住,企圖藉機報復討回顏面。

        是以,金門島上軍民極積備戰,軍方擴大炸山洞、打坑道、築碉堡;民間也稟承最高領袖    蔣總統「時時備戰,日日求新」的訓示,於當年的九月在各村落成立「戰鬥村」,每一個自然村派駐一名「戰鬥村警員」,要求貫徹「村村是戰鬥堡、人人是戰鬥員」,動員自衛隊員在各村落挖戰壕地道、構築防禦兩用堡,使每一個村落成為一個戰鬥點,全島構成一個戰鬥群體,以「毋恃敵之不來,恃吾有以待之」,準備隨時給予進犯的敵人迎頭痛擊。

        除此之外,民國六十年中華民國政府退出「聯合國」,由中共取代席次,兩岸關係更是緊張到極點,戰火一觸即發,金門島上處處張貼「莊敬自強,處變不驚」的標語,以穩定軍心,面對挑戰。

        也因此,每次聽到警報聲響起,商店馬上關閉店門,農民放下田間的工作,漁、蚵民立即上岸,凡是年滿十六歲至五十五歲的男自衛隊員,或年滿十六歲至三十五歲未出嫁的女自衛隊員,都得趕快換上迷彩服、戴上鋼盔,拿起配發的槍枝進入戰鬥位置,配合國軍對敵作戰。

        一般而言,生活在戰地,人人早有「平時如戰時,戰時如平時」的心裡準備,只要警報聲響起,車輛紛紛向戰備道疏散,交通要道迅速拉起阻絕「拒馬」,路口周邊的伏地堡或散兵坑,在偽裝掩護下,處處可見武裝軍人架起機槍封鎖管制,所有的人、車禁止通行。

        同時,各村落的四周、或巷口的轉角,甚至是村郊偽裝的墓碑下,都有連通地下坑道的射口,隨時有狙擊的槍口伸出,而且,家家門戶緊閉,路上不見閒雜人、或雞鴨走動,到處呈現一片肅殺之氣,彷彿真的要爆發一場生死戰鬥。

        報社有一百三十餘名員工,編成一個獨立的「民防自衛隊」,配屬相當一個步兵連的武器和彈藥,接受戰鬥任務,也支援軍國作戰。平時,各自在工作崗位上貢獻一己之力,並經常保養武器槍枝,接受軍方保修單位派員裝備檢查。當然,也接受單兵基本教練出操,所以,許多員工經過長年的磨練,「五項戰技」較諸陸軍野戰師的兵力,絕對是有過之而無不及,特別是其中的射擊打靶,很多同仁是「百發百中」的神槍手,每次上靶場射擊線,幾乎都是彈無虛發,繳出「滿靶」的成績單!

        由於報社位處成功崗上,依山傍海,每次演習號角響起,報社民防隊的機動組,馬上派出二名衛哨兵鎮守大門。原則上,是一名擔任明哨,負責人員與車輛進出攔檢登記;另一名則為埋伏哨,持槍躲在偽裝的散兵坑,監控大門口的動靜,以便先發制人,嚴防滲透、破壞分子輕舉妄動,維護社區安全。

        演習期間,所有員工立即停止休假與外宿,自衛隊員集中住宿待命,一起吃大鍋飯或口糧,聽候統裁官「出狀況」,隨時聽聞警報鐘作反登陸、或反空降的防禦戰鬥,甚至,常常三更半夜突然緊急集合,全付武裝迅速馳往目標區殲敵、或追擊滲透的敵人,演習「狀況」種類繁多,不一而足,但憑金防部「統裁官」隨興所至,藉以作為考核依據。

        除此之外,金防部也會派出「假設敵」進行滲透,藉以測試各戰鬥單位的警覺性。然而,金門幅員狹小,奉派擔任「假設敵」的,可能是政委會的官員,倘若衛哨兵誤認為是長官前來視察,缺乏警覺性,未多加盤問或攔阻,讓他「矇混」進入單位裡,將伺機在某處張貼「炸彈」的小紙條,那麼,該單位將受嚴厲的處分,輪值衛兵也將遭受議處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實,「演習視同作戰」,特別是金門地處前線,面對共同的敵人,在「政委會」黨政軍一元化領導下,軍民本來就是一體,生死與共、血脈相連。何況,只要演習命令一發佈,「民防自衛隊」就與國軍併肩作戰,年輕的自衛隊員隨時接受徵召,脫掉迷彩服換上草綠色的野戰軍裝,直接成為「補充兵」,待演習任務結束才返回原單位。

        事實上,金門是戰地,平時夜間十時至凌晨四時實施宵禁,凡欲通過管制哨的人員、或車輛,皆需通過執勤衛兵「口令」──通關密語之問答,完全答對者才能放行;反之,若是答錯或答不出「口令」,衛兵可直接開槍射殺,被打死、打傷者,只能自認倒霉,軍方不作任何損害賠償。

        談及戰地夜間衛兵「口令」──通關密語,通常是簡短的「站住!口令!誰?」之對答,諸如:

        問:誰?

        答:王大明。

        問:做什麼?

        答:捉老鼠。

        問:帶什麼?

        答:帶花貓!

        曾經,戰地實施燈火管制,也沒有路燈,有耳聾的民眾夜行,暗夜之中,衛兵發覺有黑影逐漸靠近,立即喝令「站住!」然後,喊出當晚的「口令」,連喊多聲「誰?」卻不見回應,黑影又逐漸逼近,情急之下拉槍機、緊接著子彈上膛,然後扣板機,目標應聲倒地,天亮之後,才發現是軍營附近的村民,因耳聾聽不到「口令」一命嗚呼!類似的情形,在島上時有所聞,有醉漢、也有啞巴被誤殺,不幸淪為「口令」槍下的亡魂,不知凡幾?

        同樣的,也有農民夜間耕牛未牽回,仍放牧在軍營旁邊的農田,牛隻走動,牛繩扯動高粱杆發出沙沙聲響,衛兵誤為是「水匪」上岸換哨,連喊三聲「口令」不見回應,但見微弱的星光下有黑影幌動,說時遲、那時快,立即瞄準目標開槍。天亮之後,才發現打死一頭聽不懂「口令」的黃牛!

        當然,平時,軍方夜間通行的「口令」,屬於「極機密」,也可能一夕數變,所以,民間無從知悉。然而,遇到「全島大演習」,無分軍民,作戰命令一體適用,每天傍晚時分,金防部「戰情中心」會將當晚的「口令」,以直接傳遞的方式送達各單位簽收,包括各基層民防自衛隊。所以,輪值衛兵要熟背當晚的「口令」,而且,下勤務交班時,那紙「密令」要慎密移交,萬一不慎遺失或洩露,要趕快向上級通報,啟動新的「口令」,以免被敵人截獲「通關密語」,將危及整體安全。
  
        也許,每次遇到「全島大演習」,適齡的自衛隊員,無分男女,一律放下手邊的工作,換上迷彩服、拿起槍枝參加戰鬥。然而,演習期間,公教員工薪水照領,而一般百姓,做生意的需關門歇業,漁、蚵民不能出海,毫無收入;農民則無法到田裡澆水耘稼,三天演習結束之後,青苗可能早已枯萎,或是瓜果、葉菜被害蟲及鳥類啃噬,損失不貲。

        然而,最令一般百姓自衛隊員不滿的,是同樣參加對敵作戰,無糧也無餉,不但三餐伙食自理,連服裝也常要自己花錢購置。曾經,有一位在金城市街經商的翁姓商人,認為民防服裝既然是自己花錢買的,高興什麼時候穿,別人不能多加干預。有一天,他老兄突然心血來潮,穿著自衛隊服裝走在街上,被巡邏的憲兵攔路盤問:

        ──你是那一個單位的?

        ──八O五部隊。

        ──什麼!?我怎沒聽過防區有這個單位?

        於是,帶隊的憲兵官,強行把他抓進金城憲兵隊。再次訊問:

        ──從實招來,你是那一個單位的?

        ──已經說過了,是八O五部隊!

        憲兵官翻閱所有資料,急得滿頭大汗,就是找不到金門防區有「八O五部隊」的番號。因而認定是對岸派來的「匪軍」,下令將他五花大綁,準備遣送上級論功行賞。

        這個當兒,翁姓自衛隊員眼看著玩笑開大了,深怕被送進軍事大牢嚴刑拷打,後果不堪設想,於是,趕緊向憲兵官說實話:

        ──我說的「八O五部隊」,是因為這套自衛隊民防服裝,是自己繳交八十元五角買來的,所以,自稱是「八O五部隊」!

        也許,我比較幸運,身上所穿的迷彩服,由民防總隊部發放,無需自費花錢購買,而且,身為公教員工參加三天「全島大演習」,薪水照領,並無太大的損失!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經過三天戰鬥演習,解除警報聲響之後,趕緊脫掉迷彩服,繳完槍械,最渴望的一件事是,好好睡一覺補眠!(1978.09.06.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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