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義診不等於義行 觀念宜導正! 金門日報 2004.10.12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義診不等於義行    觀念宜導正!
  
        經常逛夜市的人都會發現,一些賣膏藥的江湖郎中、或民俗療法的攤位,普遍陳列一大堆新聞剪報,或是曾經得獎,以及與政治名人合影的放大照片,都擺在最醒目的地方,作為商譽保證的廣告,以招攬生意上門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其實,明眼人一看即知那些剪報或照片,都是唬人噱頭,絕大部份是自己花錢營造出來的,通常是打著義賣、義診的名義,或刻意以財物捐贈弱勢團體,慰問濟助貧苦急難戶,營造「好人好事」的義行見諸報端,最好是藉著頒獎盛會與高官名人合影,作成為產品和商譽的保證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過去,離島的金門醫療資源貧乏,民眾身體有小病痛,往往是問神卜卦,祈求廟裡的王爺起乩畫符、或擲筊乞香灰,甚至聽信民間祖傳秘方;若逢大病需要開刀,則得央求有頭有臉的人出面引介醫生,送紅包、送高粱酒,自然不在話下。因此,只要出現「義診」,即扶老攜幼排隊等候看診,既不問醫師有沒有執照,也不分是內科或外科,將義診當成義行,感恩不盡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民國八十一年金門終止戰地政務之後,對外門戶洞開,國人皆可隨時前來觀光旅遊,因此,許多健康食品和醫療器材廠商,紛紛打著免費醫療健診的名義,大張旗鼓巡迴各鄉鎮為民服務,甚且在上班時間內,被引進公家單位,美其名是愛心善舉,但實際上常常是「掛羊頭賣狗肉」,最終目的是為推銷成藥或保健器材,假義行之名,行斂財之實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最近,又有一個團體來金「義診」,排定巡迴各鄉鎮和機關的行程,來電要求本報幫忙發佈新聞,好讓鄉親共襄盛舉。因為,「義診」屬醫療行為,若未向衛生局申請核可,就是違法的密醫行為,將觸犯刑責;因此,本報不但不能代為宣傳,還要適時追蹤報導,提醒鄉親不要受騙上當,以免破財傷身!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當然,所謂「義診」,就是免費為病人看診,絕對是一件善行義舉,諸如慈濟、馬偕、榮總等正規醫院,亦經常組醫療團隊深入偏遠地區、或災區為民服務,深獲各界肯定,但「義診」常遭冒用,藉以推銷偽劣藥品或保健器材,造成許多民眾受騙上當,破財傷身的糾紛層出不窮,因此,「義診」行為必須先向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提交內容、時間、地點,以及醫療人員數量和從事項目申請,經備案審查核可後始得為之,並接受監督與規範。總歸一句話,即使是合格的醫師,亦不得任意「懸壺濟世」,應依醫師法向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錄,才能執業;而醫療器材之製造販售,也同樣要申請藥商販售業許可執照,否則,違反規定將依情節查處。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總之,「義診」只是免費看診,並沒有免費醫療,當下政府開辦的全民健保,不但免費看診,也免費治療,所以,民眾身體有病痛應上醫療院所看醫生,千萬不可再相信偏方或神奇療效的藥品器材,畢竟,義診不等於義行,尤其是公家機關,上班時間切莫隨便讓來路不明的「義診」團體進入展演,時代不一樣了,以往錯誤的觀念宜徹底的導正!    
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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