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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 發表刊物 日期
記者與乞丐 金門日報 2012.01.28.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記者與乞丐
作者/根本

2012.01.28金門日報
⋯⋯  
        剛從新聞工作調職到環保單位之初,常接到報刊雜誌社招攬廣告,或是勸募社慶、周年慶活動經費贊助,開口要價款項不低,動輒數千或數萬元,最特別的共同點是:報刊名稱,常常連聽都沒聽過!

      因為,公務單位任何一文經費支出,必需先有預算,且有實際需求,經估價申購簽核,符合支出科目奉准後才能動支,所以,類似的的廣告或贊助招募,最後普遍均以婉謝簽結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實,以電話或書函要求刊登致賀廣告、或經費贊助,還不足以大驚小怪,有一天,在會客洽公沙發區,突然來了二名操台語口音的男子,與其他課的同仁在洽談業務,其中一位背著照相機的中年男子,聲調特別高亢,多次表明是「記者」,因他那一口特有台語腔,所說的「記者」一語,讓人乍聽起來,就像是伸手討錢的「乞食(丐)」。

        公務員依法行政,就權責劃分而言,不屬自己所轄的業務,基於尊重的前提下,不能隨便過問,正是俗話所說的:「賣魚的,不管蝦兒事」,因此,訪客與其他課的同仁洽談業務,自然不便介入。然而,由於自己不久之前,曾在新聞單位工作三十一年,看到背照相機的「記者」,頗有「他鄉遇故知」的親切感,不由得多加留意。

        由於會客洽公沙發區,屬於本課所轄,且近在咫尺,他們在談些什麼,雖不想聽,卻無法逃避。但基於「事不關已,最好少理!」的原則,我依然埋首專注自個兒的案卷,不便妄加過問。只是,他們交談沒多久,讓人直覺氣氛似乎不是很融洽,尤其,那個口口聲聲:「我是記者(乞食)」的男子,聲音特別高吭,我開始懷疑怎會有這樣的「記者」!幸好,沒多久的工夫,洽談結束,兩位訪客揚長而去!

        約莫二天之後,同樣的場景再度出現,依然是那二位口操台語的中年男子,前來洽談業務,那位背照相機的「記者」,聲調仍然異常高吭,唯一不同的是,好似「一回生、二回熟」,大概是上回先來觀察地形、地物,這次竟開始在辦公室遊走起來,手拿一份報刊和名片,在辦公室裡逐桌分送,當他走到我的辦公桌前,卑躬哈腰:

        ──您好,我是記者(乞食)!

        然後,指著手中的報紙:

        ──這篇是我寫的報導,請您多指教!

        我接過報紙,還來不及戴上老花眼鏡,一眼即看出是一份「名不見經傳」的報刊,印著金門海灘遭大陸海漂垃圾污染的照片和報導。因為,自己曾在報社實際從事新聞編輯十餘年,深知台灣常有一些未見公開發行的報刊、雜誌「記者」,背著照相機混進「記者會」場,跟著卡位搶鏡頭,雖然,閃光燈也閃個不停,但從未見報導隻紙片字,目的只為拿贈品,索禮物,除了現場能吃的、能喝的,他們不客氣地大快朵頤,甚至大刺刺地打包帶回,主辦單位雖心知肚明,但通常是「睜一隻眼、閉一隻眼」敢怒而不敢言,在新聞界統稱他們為「丐幫記者」。

        當然,還有更惡劣的「文化流氓」,拿著以假亂真的「山寨報」名片,自封「社長」「總編輯」或「特派員」,到處招搖撞騙,甚至,要脅恐嚇取財。畢竟,記者是無冕王,手中之筆,「一字之褒、榮於華袞;一字之貶、嚴於斧鉞」,不肖之徒就利用一般人懼怕被媒體宣染醜化,刻意雞蛋裡挑骨頭,遂行其詐騙取財的目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於是,我仔細端詳他的名片:

        ──噢!大哥,您是記者!(故意以國語應對)

        他瞧見我露出驚訝表情,應是暗忖總算有人「識貨」,重視「記者」的身分,立即伸手過來,準備與我握手:

        ──是呀!我是「乞食」!

        ──什麼?你是?…?

        我故意裝傻,聽不懂他的意思。

        ──是啦!我是「乞食」!「乞食啦!」以後你們這些新聞,我可以幫忙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故意把「乞食」兩字,說得特別清楚,一語雙關;且又指著報刊上金門海灘有大陸海漂垃圾的照片讓我看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他連續指著照片上的海漂垃圾的當兒,我已明白他的來意,因為,金門位於九龍江口外,九龍江流經福建省十三個農業縣,若逢豪大雨山洪暴發,上游池塘、湖泊的布袋蓮和農作物隨波漂流出海,堆積在金門海灘,就像台灣每次颱風之後,漂流木布滿漁港和海灘一樣,不足以大驚小怪!

        何況,經我方向大陸溝通協調,廈門已成立海上垃圾打撈船隊,並從上游加強防治,同時,我們的環保清潔人員,以及社區志工隨時都在清理維護,平時的海灘已經非常潔淨,很少看到垃圾。因此,這個「乞食」分明是來索討「封口費」的,頗有恐嚇擴大負面報導的意味。

        於是,我繼續裝傻聽嘸:

        ──噢,當「記者」很了不起,要有高深的學問,才能寫出報導!

        ──那裡!那裡!「乞食」混一口飯吃,混一口飯而已!

        任誰都知道,記者要秉持良知與品味,「秉春秋之筆,嚴善惡之辨」,善盡社會責任,怎麼能是混一口飯吃的呢?  

        因為,離開新聞工作崗位,調到行政單位上正常班,不必為趕稿絞盡腦汁,下班後就是自己的時間,可以儘情閱讀自己歡的書刊、做自己喜歡的休閑活動,因此,我著手整理以往寫過的一些老舊作品,正準備出版「根本真情一至四冊」系列文集,正巧台北秀威出版社寄來「第三次校樣稿」,封面內頁已有我的照片和經歷。於是,我順手拿起一冊,翻給他看:

        ──大哥!你看,算起來我們是同行,我幹過十幾年的新聞編輯,三個月之前,才調來這裡,還請多多指教。

        ──噢!你也是記者,還幹過總編輯?

        我看他一臉訝異,不敢再說什麼,連忙說:

        ──噢,我們還與其他單位有約,該走了,下次再來拜訪。

        此後,四年多來,不曾再看過那個「乞食」的身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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